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87

十二、天堂的一切事物

十二、天堂的一切事物与人的一切事物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87.今天的人已不知“对应”为何物。这种无知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原因是,人因爱自己、爱世界而远离了天堂。凡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的人只关心世俗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吸引外在感官,满足属世欲望;他不关心属灵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吸引内在感官,满足心智。所以,他把它们扔在一边,声称它们过于高深,难以领会。古人却截然不同。对他们来说,对应知识是一切知识的明珠。他们藉此获得聪明和智慧,属教会的人也藉此与天堂交流;事实上,对应知识是天使的知识。上古之人,也就是属天之人,出于对应本身思考,和天使一样。所以,他们甚至能与天使交谈。此外,主时常向他们显现,并教导他们。而如今,这种知识已全然遗失,以致人们不知对应为何物。

注:对应的知识远远胜过其它知识(4280节)。对应知识是古人的首要知识;但如今它完全被人遗忘(3021, 3419, 4280, 4749, 4844, 4964, 4966, 6004, 7729, 10252节)。对应知识曾兴盛于东方民族和埃及当中(5702, 6692, 7097, 7779, 9391, 10407节)。

属天的奥秘 #10153

10153.“我要住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属天的奥秘 #7097

7097.“我不认识

7097.“我不认识耶和华”表他们对主毫无兴趣。这从“不认识”的含义清楚可知,“不认识”是指没有兴趣,因为对某事不感兴趣的人会说,他对这事一无所知;“耶和华”表示主(参看7091节)。至于法老说,“他不认识耶和华”,情况是这样:埃及人自古时就认识耶和华,因为古教会也曾存在于埃及;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他们掌握该教会的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埃及的象形文字并非别的,因为这些文字表示属灵事物;他们还知道它们确实对应于这些真实事物。但他们因开始在神圣敬拜中使用这类代表和符号,把它们当作崇拜的对象,最终把它们变成法术,以这种方式与地狱中的魔鬼团伙联在一起,故完全毁灭了他们当中的古教会。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埃及人”表示被败坏的教会所知的记忆知识,以及反对教会真理的虚假。
  一旦对神的敬拜以这种方式在埃及被败坏,他们就不再被允许敬拜耶和华,最终甚至不知道耶和华是古教会的神;这是为了防止他们亵渎耶和华的名。耶和华的名又一次在何烈山上通过摩西显给亚伯拉罕的后代之前,在那时也为人所知;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来自亚兰或叙利亚的巴兰不仅认识耶和华,还敬拜祂,向祂献祭(民数记22, 23, 24)。由此可见为何法老说:“耶和华是谁,我要听祂的声音,容这百姓去呢?我不认识耶和华。”
  不过,由于“法老”代表那些在地狱中陷入虚假,侵扰属灵教会成员的人,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一切是怎么回事。那些在地狱中侵扰属灵教会成员的人大部分是由那种声称唯信得救,然而又过着违背信仰的生活之人组成。由于他们所过的生活,因而他们所曾思想、密谋和行出的邪恶在肉身死后仍旧存留,所以他们要么利用他们所说的那些属于信仰的事来护卫他们生活的邪恶,要么完全弃绝它们。但为了防止他们滥用信之真理,这些真理从他们那里被夺走。当被剥夺这些真理时,他们就抓住完全违背信之真理的虚假,然后利用这些虚假来侵扰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这时,如此行就是他们生活的快乐。此外,他们当中有相当多的人为了获得能力学习巫术。这就是那些利用在世时用来欺骗邻舍所设计的各种诡计,并因得逞而后来将一切事都归于自己的精明之人所行的。
  那些已然变得如此之人承认父是宇宙的创造者,但他们不承认主。对于主,他们所说和此处法老所说的很相似,即“耶和华是谁,我不认识耶和华”。事实上,正如天堂的整个气场充满对主的承认和爱,地狱的整个气场则充满对主的否认和对祂的仇恨;连提及祂的名,他们都无法忍受。地狱里的人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不会由于告诉和威吓而停止,他们侵扰正直人,将其从对主的承认和对祂的信中引离的生活快乐是如此之大。他们生活的这种快乐因着停止的告诫反而增强了,因为这使得他们以为他们正在侵扰的人很快就完了。这些人就是“法老”和“埃及人”具体所表示的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